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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8月1日起,室内环境国家新标准开始实施!

时间:2020-08-18 发布者:njadmin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建设、装修、家具、设备、卧具等全方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防控校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保障学生健康。

   关于学校教室空气质量的问题,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 17226-2017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GB 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标准给出了相关规定,对于学校空气质量问题,目前教育部和一些地方也正在编制相应的标准。

   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并报道),此次发布的《新国标》相比几年前发布10年前GB 50325-2010(2013版)检测内容更加详细,标准也更加严格。新国标对社会关注的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

   不论是通知还是新国标,都在不断强调“检测”。

   新国标要求,如果感觉到室内空气中存在刺激性气味,包括安装新风系统或者净化治理之后对实际效果有疑问的,可以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现场抽样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放心使用。

   通知中指出,因更新、添置家居设备导致室内空气质量异常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家居设备进行检测;新建、改扩建、新装修校舍,在课桌椅、床铺等家具配置完毕后,校舍投入使用前,学校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及时公布。

   学校校舍是教育教学活动的载体,是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的场所,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防控校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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